各种各样的 " 卡 " 本想给消费者生活带来方便,可不诚信业户的不诚信经营行为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麻烦。为吸引消费者,美容院纷纷推出贵宾卡等不同种类的消费卡,但某些美容院却在卡上做起文章,如美容质量不合格,但拒绝给消费者退卡内剩余的费用。此外,少数美容院悄无声息地 " 迁址、撤销 " ,使得消费者办理的美容卡无法继续使用而引发的投诉也不在少数。由于消费者办理美容卡时多不索取发票,而且有些美容卡上连 " 章 " 也没有,维权难度很大。
去年年底,李小姐在一家美容院办理了一张价值 1300 元的美容卡,消费几次后,由于工作繁忙一直没有去接受服务,可当她昨天再次到这家美容院时,却被告知:美容院已经变更了法人,原来的美容卡已经作废无法使用。李小姐认为,虽然美容院的法人已经变了,但是美容院还在,所以卡必须继续使用。可美容院却提出:这张美容卡既没有公章又没有公司名称,只有一个负责人的签字,所以这张卡没有法律效力,拒绝让李小姐继续使用。
根据所受理的投诉情况, 12315 提醒消费者,当心商家的六种 " 诱饵 " 。
陷阱一:以极优惠的条件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卡后,以营业场所变更、撤销等为由携款逃跑卷钱走人,使消费者蒙受经济损失。
陷阱二:以免费赠送诱导消费者办卡,在办卡之前经营者将服务内容和服务承诺说得天花乱坠,一旦办好卡,消费者得到的却是另一种待遇。
陷阱三:以让利的方式向消费者推销办卡,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经营者趁机向消费者推销一些质价不符的产品,巧立名目收取各种额外费用。
陷阱四:以甜言蜜语诱骗消费者购买消费卡,但消费者持卡消费的金额比现金付款方式还要高,消费者并没有得到实惠。
陷阱五:以连锁店的形式推销消费卡,消费者在其不同分店持卡消费时却另外加收费用。
陷阱六:以第一次感受价来吸引消费者购买消费卡,消费者在持卡消费后,价格与第一次感受价相差极大。
消协人士提醒,在办理消费卡前,要详细了解卡上的服务项目;办理消费卡最好签订书面协议,一旦商家卷钱走人,消费者应尽快向公安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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