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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整顿市场秩序 , 规范价格行为 , 贵阳市物价局、贵阳市商务局、贵阳市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根据有关规定 , 于 9 月 30 日联合发布了关于贵阳市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使用统一物价表的公告 , 要求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美容、美发、化妆品企业从 10 月 18 日起 , 使用统一价目表 , 实行明码标价。所有店家在明码标价的同时 , 还必须标明产品的品名、产地、等级、规格 , 人工服务的价格与产品价格分开标注。折扣产品要向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协会提出申请 , 使用折扣物价表。除了以上应该标明的内容外 , 还必须标明原价与现价。市民如果对该类店家的价格有疑问或要投诉 , 可与贵阳市消协美容美发化妆品行业投诉站联系。(贵州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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